出口企业出口海运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发布时间:2015-06-30 16:22:52
出口退税的条件:
(1)出口退税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出口退税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出口退税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出口退税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公司本着“安全快捷,重守诚信,适价经营,完善服务”的经营理念,在最大可能降低运输及管理成本的前提下,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得到了广大客户的认可和支持。在充分发挥利用已具有的管理经验和经营优势的同时,提升服务质量;把握好经营战略上的市场定位。公司在未来的发展中将以一流的服务与各界新老客户友好合作,携手并进,共同创造美好的明天。多年来我公司一直致力于大中型生产企业的原材料采购与产品销售的供应链服务,根据不同的客户进行量体裁衣制定出个性化的物流方案,并完美的衔接起客户端信息处理系统。正是在与强强联手的运营环境中我公司的管理水平更趋于严谨科学。友存物流在实力飞跃发展的今天,为各种客户的不同需求得到满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中国的经济腾飞,物流行业的规范迅速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